清楚
车贷常识

融资租赁合同:留购、提前终止和逾期三项先看

“低首付、低月供、期满可买”可能是融资租赁,也可能是贷款或普通租赁。先看合同相对方、车主、付款名称和期末安排:融资租赁中,出租人通常按承租人选择购买车辆并出租,承租人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使用权;车是否在期满后转给你,要以合同约定为准。

先确认:你签的是借款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车贷融资租赁借款人购车,车辆与抵押登记以实际文件为准出租人购车并出租使用期末是否取得所有权看合同不要根据销售口头的“和贷款差不多”判断;以合同名称、权利义务和登记材料为准。
图解:融资租赁不是简单的“分期买车”。所有权、使用权和期末选择可能被拆开安排。

第一条:期满后到底能不能取得车辆,要看“留购”写没写清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满时车辆归出租人、承租人留购、续租或按其他方式处置。低首付、低月供常意味着一部分价款被安排到期末;但尾款、留购价、保证金能否抵扣、车辆过户费用由谁承担,必须在合同和费用表中写明。没有明确写出“付多少、何时付、满足什么条件可过户”,就不能把“期满车就是你的”当作承诺。

尾款高低也不能只拿网上保值率判断。应把首付款、全部租金、期末留购价、保证金处理、保险、服务和登记费用相加,再与同车的现金价和车贷总成本比较。二手车估值可作参考,但不等于合同应付金额或车辆处置价值。

要求写入附件的数字:车辆成交价、首付或保证金、每期租金、期数、期末留购价或退租条件、过户与税费承担、保险和服务收费。只写“低月租”“灵活买断”不够。

第二条:提前退车或提前终止,不等于停止付款

融资租赁不是可以随时无成本退出的普通租车。提前终止时,已付租金、未付租金、车辆收回或处置、保证金、违约金和车辆损耗如何结算,均以合同和法律规则为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公开案例表明,合同解除后车辆处理款可能用于抵扣应付租金,同时还可能处理违约责任;最终金额需要结合约定、实际处置和损失证据确定。

因此不要接受“退车就一笔勾销”或“剩余租金肯定全付”的笼统口头说法。签字前请对方以书面方式举例:在第12期、第24期提出终止时,各项费用如何计算;车辆处置所得如何抵扣;保证金是否退还、何时退还。

把车价、首付和期限填进去,月供和总成本就能放在一起比。

使用车贷计算器

第三条:逾期后的收车与剩余责任,不能只听“车会被开走”

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相应权利。依民法典规则,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具体催告方式、逾期期限、收回流程、车辆内物品处理、处置价格和抵扣顺序,应在合同中逐条核对。

车辆被收回并不当然消灭全部金钱义务,也不等于出租人可以不受约束地处置车辆。处置所得、保证金和保险赔款如何抵扣,违约金是否合理,均应依据合同、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判断。发生争议时保存催告通知、付款记录、车辆状况和交接记录。

签字前,把三条条款翻出来逐项算期末退出逾期留购价、过户、保证金费用、处置、抵扣催告、收回、责任任何一项没有明确计算方式,就要求补充协议或换方案比较。
图解:融资租赁的重点不只是月租,而是期末、提前退出和逾期后如何结算。

征信、登记和保险:逐项问清“谁负责、写在哪里”

是否报送征信、报送给哪一类征信机构、逾期如何记录,取决于实际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及其数据报送安排;不要用“都会上征信”或“没上征信就没事”判断风险。应直接询问并查看授权书、隐私政策和合同约定。

车辆登记在谁名下、车辆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安排、是否允许改装或转让、发生事故后的报案与维修权限,也应在签约前确认。若家庭明确只想短期使用车辆,普通长租或短租产品可能比带留购安排的融资租赁更匹配;若目标是取得车辆所有权,则更要比较留购总价与其他购车融资方案。

来源说明:融资租赁的基本法律关系及承租人逾期后的权利救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开解读;合同解除与车辆处置、违约责任须结合具体约定与事实认定。征信报送、登记、保险和费用以服务机构的书面合同、授权文件及有关规定为准。

返回知识攻略

相关问题

融资租赁期满后不想买车,能直接退回吗?

看合同是否约定续租、返还、留购或其他期末处理方式,以及车况、里程、费用和保证金结算条件。不要在签约时只问“能不能退”,要取得具体的书面结算规则。

融资租赁的付款记录一定会上征信吗?

不一定。是否报送、报送对象和逾期记录处理取决于实际服务机构及授权安排。签约前可要求机构明确说明,并阅读征信授权与个人信息处理条款;无论是否报送,都应按约履行付款义务。